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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化醫療費用豁免安排

為進一步便利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受助人及75歲或以上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獲得公立診所或醫院(包括急症室)豁免醫療費用,簡化的醫療費用豁免安排現已實施。

凡75歲或以上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,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,如果到公立診所或醫院登記求診時,只需: (Ⅰ)向職員表示自己是上述受惠人或受助人;及 (Ⅱ)出示申請以上援助/津貼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,例如香港身份證、 香港出生證明書、豁免登記證明書、香港入境許可證、單程證、護照或其國家出生證明書等。 職員會透過聯機查詢系統確認你的資格,安排豁免醫療費用。以後到公立診所或醫院看醫生就不用攜帶〔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〕,既輕鬆又方便! 溫馨提示:新安排實施後,社會福利署將不再發出〔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〕。因此,要獲得豁免醫療費用,最重要是你能出示申請以上援助/津貼時所使用的身份證明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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